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LET ME IN (讓我進來)


  You can come in (你可以進來)

  You came in here (你進來了)


  LET ME IN這一個片名,對"女主角"艾比來說是有另一個意義;"她"是不可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進入其他人的「領域」,如不是便會流血至死,你們也進到這裡來了。

  1985年,在美國接壤墨西哥的一個邊境小鎮,殺人魔落網並在醫院墬樓身亡。殺人魔的"女兒"便是艾比。在醫院接待處的黑白電視正廣播着美國總統列根的演說,跟隨着演說的聲音,時間也倒回兩個星期前,以奧雲(高迪史麥菲)及艾比(嘉兒莫蕊茲)的視點去重新序整個故事的前因後果。 故事的原作是瑞典的小說Låt den rätte komma in(英文意譯為Let the right one in,台灣譯作血色童話),這已經是第二次改篇成電影。可能是因為這一次改篇地區的關係,片名也變動了。

  我並沒有看過原作,也沒有看過之前改篇的那一套電影,只是在中文維基百科上找了一找資料來看。事實上即使是這樣找找看,便會發現這一次改篇已經作了好一些改動,包括故事發生的地方及年份,重心也幾乎完全集中在奧雲的視點身上,一些不涉及奧雲的背景資料都一一抽走,這可能是導演麥里夫斯刻意不想跟原作及之前的那一套重複吧?但這一些改動也使故事變得更加集中在奧雲及艾比那一段愛中帶悲的愛情之上。這一個改動究竟好不好確實是見仁見智,但我卻是十分喜歡這一種處理方式,或者,這正是因為我沒有原作小說及之前的電影這兩個大包袱吧?所以我還是建議各位在看這套電影之前,先把這兩個大包袱放下,這樣的話會比較舒服就是了。

  最後,究竟應否把這套電影當成恐怖片來看呢?向來片商的宣傳技倆都不值一談,這一個問題也沒有一個功式答案。但這裡有另一個版本的預告給各位參考參考的,如果各位夠眼尖的話應該會發現有什麼不同的地方,甚或者當你看完電影之後更會發現有一些內容是沒有了;向來不同地區也會有不同方法去整治任何一套電影的,在不同地區看分分鐘會變成另一回事,這向來也是如此。「應否把這套電影當成恐怖片來看」這一個問題也留給各位去思考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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